一、某棟地上二十八層地下七層建築物,建築高度為 98.8 公尺,於地下一層設有 43.5 平方公尺之防災中心,並依規定設有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 置,請說明該綜合操作裝置應納入那些消防安全設備,以可進行監控、 操作之整合?(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蘇柏勳
蘇柏勳
詳解 #6236095
2024/10/25
鑒於大型場所火災監控不易,消防設備因而...
(共 62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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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員拚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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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155587
2024/07/06
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應設置於防災中心、中央管理室或值日室等經常有人之處所,並監控或操作下列消防安全設備:
一、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受信總機
二、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受信總機
三、緊急廣播設備擴大機操作裝置
四、連結送水管加壓送水裝置與其送水口處通話連絡
五、緊急發電機
六、常開式防火門偵煙型探測器
七、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泡沫及水霧等滅火設備加壓送水裝置
八、乾粉、惰性氣體及鹵化烴等滅火設備
九、排煙設備
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之緊急電源準用第三十八條規定,且其供電容量應供其有效動作二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