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公職◆民法概要題庫

【非選題】
一、甲、乙、丙三人繼承丁之財產成立公同共有。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 ⑴甲以自己名義擅自與戊訂立公同共有財產中之房屋的買賣契約時,該買賣契約的 效力如何?(1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