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為某市政府消防局某分隊消防隊員,某日甲駕駛救護車載送病人就醫,在市區十字路 口要通過紅燈時,甲雖已經開警示燈與鳴警笛,但直行的機車騎士乙完全沒有迴避,因 此雙方發生碰撞,導致乙人車倒地,傷重送醫不治死亡。甲主張救護車有優先路權,不 必等待前方車輛避讓後才前進。試問甲之刑責?(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