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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題庫

【非選題】
一、甲自南部北上就讀大學,寄住在舅父母家中。大學畢業後,甲擬準備國 家考試,當公務人員。其舅母乙極為贊同,而依法立一自書遺囑,內載 甲在準備國家考試期間,每月給1萬元之營養費。甲之舅父丙亦不甘示 弱,為鼓勵甲早日考上國家考試,也即刻依法立一自書遺囑,言明甲考 上之後,贈送10萬元之旅費,出國觀光。因甲之努力,於丙立遺囑一年 後,考上國家考試。其後又過一年,乙與丙在出國考察業務時,出車禍 雙雙死亡。試問:乙與丙各自所立之遺囑,其內容所附附款之性質為何? 該遺囑是否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