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團體領導者應考量的專業倫理標準:
(一)知情同意與透明化 :
1、事前充分告知:以成員能理解的語言,清楚說明團體目的、過程、領導者角色、權利、義務、時間、風險、限制(如保密例外)、如何退出等。
2、澄清權力差異:讓成員知道領導者與成員間的權力不對等,並確保成員知情同意。
(二)保密原則與例外:
1、嚴格保密:非有正當理由,不可洩露內容。
2、明確界定範圍:需向成員說明保密的界線,特別是傷害自我、他人、兒虐待,領導者有預警、舉發義務。
3、成員間的保密:需教導成員在團體內互相保密。
(三)避免傷害 :
1、身心安全:運用技術與活動,考量危險性,做好安全措施,避免身心傷害。
2、專業能力:領導者需有足夠的專業知能,避免因技術失誤造成傷害。
3、替代性創傷:領導者需覺察自己可能因聆聽創傷經驗而產生替代性創傷,並尋求支援。
(四)成員甄選與適配 :根據團體性質、目的及成員需求,評估篩選,確保成員適合。
(五)關係與界限 :
1、界定角色:明確區分諮商關係。
2、尊重權益:尊重每一位成員的獨特性。
(六)專業能力與成長 :
1、持續學習:領導者有持續提升專業知能的倫理責任。
2、自我覺察:反思自己的價值觀、偏見與盲點,避免影響團體。
(七)督導與自我關照 :
1、尋求督導:定期接受專業督導,檢視自身倫理決策與行為。
2、關注壓力:照顧好自身心理健康,管理壓力,以提供有效服務。
(八)法律與合規 :遵守相關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