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依預算法之規定,說明「經濟部」之預算分配的程序及規定。(30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 各機關(經濟部)按法定預算依中央主計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規定編製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分配預算依實施計畫按月或按其分配,均於預算實施前為之
- 前開歲入歲出分配預算遞轉中央主計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
- 中央主計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將核定之分配預算分送中央財政主管機關(財政部)審計機關(審計部)原編造機關(經濟部)及其主管機關(行政院)
- 分配預算實施期間,變更原定實施計畫調整實施進度及分配數致有修改分配預算之必要者準用前開規定
詳解
1.在法定預算範圍內,各機關依法實施分配計畫稱之,預算法第二條
2.編造:預算法第55條:各機關應按其法定預算,依照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編造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前項分配預算,應依實施計畫按月或按期分配,均應於預算實施前為之。
3.核定: 預算法第56條:各機關之分配預算應遞轉中央主計機關核定之
4.通知:預算法第57條:經核定分配預算,應即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及審計機關,並將核定情形,通知該管上級機關及原編造機關
5.修改:預算法第58條:各機關執行分配預算期間,若有變更原實施計畫,或調整實施進度及分配數,而有修改分配預算之必要者,其規定準用前述編造、核定、通知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