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預算法第 77 條規定,總預算所列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經立法程序審定 後如有差異時,由行政院依照立法院最後審定數額,調整預算所列數額並執行之。 我國立法機關採一院制,僅有立法院有權審議預算。預算案既僅由立法院審議,同 一機關審議預算為何會有差異?試述預算法做此規定之意旨。(2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