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 號:保存年限:交通部函 地址:承辦人:電話:傳真:受文者: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為活化港區舊有建築和閒置土地,以〔打造港區新亮點〕,帶動地方繁榮與港區轉型更新,並提昇整體觀光服務潛能,請各港務公司依自身之文特色.自然環境.軟體設備之特性,研擬適切且具體可行之發展計畫,以利推動後續政策. 辦法: 一.透過廣告.塗鴉讓港區有搭捷運就可以到,讓外縣市看到新拍照的文案 二.推動社區活動,例如:捕魚教學.航海教學...等 三.定期來個"集體結婚","舞蹈比賽",讓年青人有活動發洩的場所 正本: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 部長 O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