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 年 12 月 20 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 (簡稱《財劃 法》 )修正案,財政部估計中央每年需多釋出 3,753 億元給地方,行政院 主計總處指出在「非法定義務支出」的租金補貼、育兒津貼等各項補貼 與政策可能遭刪減。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於 114 年 1 月 21 日在立 法院三讀通過,並於 3 月 12 日否決行政院提出的 114 年度總預算覆議 案,總統府則依法在 3 月 21 日公布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於 5 月 21 日就《中華民國 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條文提起憲法訴訟。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在立法院表示,115 年度總預算原則上將會依照新法編製。請說明何謂法定義務支出與非法定義務支出,以及依預算法第 2 條、第 10 條及第 16 條之規定,說明政府預算的種類。(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