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係由甲一人出資設立,資本額新臺幣(下同) 500萬元,以經營食品加工為業,甲並擔任 A 公司之董事。若甲將其個 人所研發之食品包裝專利以200萬元出售予 A 公司時,係由甲代表 A 公 司與甲簽訂買賣契約,其效力為何?又若甲係將上開專利權無償贈與給 A 公司,並由甲代表 A 公司與甲簽訂贈與契約時,其效力為何?(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