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10年 - 110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社會工作: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01522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年份:110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1)臺灣家庭暴力防治法中對於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應提供的服務內容有那些?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Adriana(高普雙榜)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8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警政、教育、衛生、社政、民政、戶政、勞工、新聞等機關、單位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協調司法、移民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

二、提供被害人二十四小時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及緊急安置

三、提供或轉介被害人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學服務、住宅輔導,並以階段性、支持性及多元性提供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

四、提供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短、中、長期庇護安置

五、提供或轉介被害人、經評估有需要之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家庭成員身心治療、諮商、社會與心理評估及處置

六、轉介加害人處遇及追蹤輔導。

七、追蹤及管理轉介服務案件。

八、推廣家庭暴力防治教育、訓練及宣導

九、辦理危險評估,並召開跨機構網絡會議

十、其他家庭暴力防治有關之事項。

前項中心得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合併設立,並應配置社會工作、警察、衛生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其組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