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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1年 - 101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火災學概要(重複2)#26711
科目:消防警察◆四等◆火災學概要
年份:10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何謂液體之引火與發火?引火性液體與高閃火點液體各有何特性?試詳述之?

詳解 (共 5 筆)

詳解 提供者:108ㄊㄜˋ

ㄧ. 何謂液體之引火與發火:  (ㄧ)液體之引火的定義:係指以明火的方式,如火焰直接對可燃性液體加熱,可燃性氣體若與空氣混合達燃燒範圍時,                   一旦遇有點火源,便會即刻引火燃燒,此種經點火源點燃而起燃燒之現象稱之   (二)液體之發火的定義:以非明火的方式(間接熱源)對可燃性液體加熱,液體溫度越高,蒸氣便越多,可燃性氣體若           與空氣混合達到燃燒範圍時,即燃燒之現象稱之。二.引火性液體與高閃火點液體之特性:  (ㄧ)引火性液體特性:引火點在攝氏三十度以下之可燃性液體,謂之。引火點低之物質,其燃燒點與閃火點之差異較小        (約為五度左右)。  (二)高閃火點液體特性:閃火點高之物質,其燃燒點與閃火點差別較大  (三)引火點在攝氏一百度以下的可燃性液體之特性:           1.富有流動性,與水難混合,具有帶電性,有靜電著火之可能。           2.引火點與燃燒點接近,一旦引火即持續燃燒,燃燒溫度過高時,可能產生爆炸。           3.若滲入多孔性物質時,因有良好的斷熱及保溫效果,因此即使溫度低於引火點,亦即易引燃。           4.具毒性,對人體有害,處理時需小心。

詳解 提供者:溫智欽
詳解 提供者:wei1030
液體的引火與發火 :液體燃燒表面的蒸汽與空氣結合,產生混合氣的燃燒,液面上的蒸氣壓與液體溫度之間,有所謂克拉泊壤 克勞秀士方程式。因此液體燃燒溫度愈高產生的蒸氣量愈多,若蒸氣與空氣混組成,達到燃燒範圍之內,一旦給予必要的熱能時,即行發火。反之以火焰熱能接觸液體表面,使液體表面產生足夠的蒸氣量,達到燃燒下限時,也開始燃燒。此時的溫度一般稱之為引火點或引火溫度。 蒸氣蒸發速度遠較燃燒速度慢,未能滿足燃燒所必要之組成條件,故燃燒無法繼續,若可燃液體的溫度升高,蒸氣之發生速度增加,液面上的混合氣,引火後始能繼續不輟,此一能始燃燒持續的溫度,稱為燃燒點或火焰點。 引火點低的物質在燃燒點與發火點之間的差額較小,反之引火點高的物質燃燒點與發火點相差較大。 引火液體特性: 1.富於流動性,一般較水為輕,與水難混合,有帶電性,固有靜電著火危險 2.引火點與燃燒點極為接近,一但引火即持續燃燒,燃燒溫度高時,可能產生爆炸 3.若滲透入多孔質之纖維.布料等物,即使溫度低於引火點,也極容易引火 4.多數對人體健康有害,處理時須十分小心
詳解 提供者:Uu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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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一鼓作氣四等消防 (已上榜) 謝謝這個偉大的網站

著火點 發火點

液體溫度越高 蒸氣越多 達到混合範圍內 遇到一的熱源,即發火

引火點 閃火點 熱能接觸到液體表面 使其蒸發達到混合濃度的下限,而直接引火燃燒,故為燃燒下限最低溫度


引火性液體 通常閃火點在30度以下 有以下特性 流動性 與水難混 爆炸性 容易帶電 滲透多孔材質時 容易比平常閃火點更低 健康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