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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5年 - 105 普通考試_消防技術:消防法規概要#54141
科目:專技◆消防設備師(士)◆消防法規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依「消防法」與「消防法施行細則」,請說明管理權人之定義,與定期檢修消防安全 設備之方式為何?(25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提供者:hsiehtony99

(一)依「消防法」,管理權人之定義如下: 管理權人指的是依法令或契約對各該場所有實際支配管理權者;其屬法人者,為其負責人。 (二)「消防法施行細則」,定期檢修消防安全 設備之方式如下: 1.管理權人依消防法第九條規定應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之方式為外觀檢查、性能檢查及綜合檢查。 (1).外觀檢查是指經由外觀判別消防安全設備有無毀損,及其配置是否適當。 (2).性能檢查是指經由操作判別消防安全設備之性能是否正常。 (3).綜合檢查市值經由消防安全設備整體性之運作或使用,判別其性能。 2.定期檢修之時間為每半年實施一次,甲類以外場所為每年實施一次。 3.有關外觀檢查、性能檢查及綜合檢查之檢修項目、檢修基準及檢修結果之申報期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詳解 提供者:陳家崴
在建築物所有元沒有區分時,屬於大樓裡面的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是有實際支配權者,為管理權人 有關設置消防設備和防焰物品等,平常就要有檢修制度,由大樓的管理權人委託消防設備師(士),來定期檢修或增添消防安全設備,其檢修結果要申報當地消防機關,做備查,檢修項目:防火避難設備.升降設備.緊急電力供應設備.避雷設備.空調風管設備.特殊供電設備等要實施定期檢修 以達到機家生活安全品質,也讓災害發來臨時能防範於未然
詳解 提供者:目標112消防警察特考上榜
管理權人,應遴用防果管理人,制定其防火安全計畫書,並執行之
詳解 提供者:一鼓作氣四等消防 (已上榜) 謝謝這個偉大的網站
依消防法地9 條 對其場所有實際支配之權利為管理權人 應為幹部層級之員工 管理權人應委託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結果依限報消防機關備查,必要時得複查 高樓 建物 定期檢查 應委託 中央許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 專業機構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