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現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說明「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者」 之處理程序,請詳述之。(25 分)
詳解 (共 5 筆)
魯啦啦
詳解 #2803365
第十九條之一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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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錦德
詳解 #2771743
向保險公司申訴限期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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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紹齊
詳解 #2492757
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者,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並以一次為限,原處分公司並應於申復書面資料到達一個月內將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業務員。
業務員對前項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並以一次為限。
前項申訴委員會之組織,其成員應包含業務員代表,並由各有關公會訂定後報主管機關備查。
kuo_jen_lan
詳解 #3973253
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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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YO
詳解 #2760183
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者,得提出申復,申復後對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 查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申請覆核,申請覆核之對象為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