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設施保留地,除中央、直轄市、縣(市)政府擬有開闢計畫及經費預算,並經核定發布實施者外,土地所有權人得依法申請作臨時建築之使用。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 建築使用辦法,請問該保留地禁止或限制建築事項為何(6 分)?又得申請臨時建築使用之用途為何(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