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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1.營建法規與實務 2.建築計畫與設計
> 111年 - 111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建築:1.營建法規與實務 2.建築計畫與設計#111363
111年 - 111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建築:1.營建法規與實務 2.建築計畫與設計#111363
科目:
國營事業◆1.營建法規與實務 2.建築計畫與設計 |
年份:
111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12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國營事業◆1.營建法規與實務 2.建築計畫與設計
選擇題 (0)
申論題 (12)
(一)共同投標
(二)容積率
(三)承重牆與帷幕牆
(四)特種建築物
二、為提高營造業技術水準,確保營繕工程施工品質,請說明營造業法所定義之專任工程人員 與工地主任分別為何(5 分)?並請分別說明各自應負責辦理之工作(10 分)。
三、為協助機關擇定合宜之決標方式,政府採購法明定最低標與最有利標之決標原則,請分別 說明最低標與最有利標之特性(6 分),並比較說明選用原則(9 分)。
(一)總樓地板面積檢討:含各空間定性定量分析,以表格回答。(5 分)
(二)法規檢討:含建蔽率、容積率、法定空地 1/2 綠化及法定停車位(其法規規定如 【附表】所示)檢討計算,以表格回答。(10 分)
(三)繪製全區配置圖(含一樓平面),至少須標示與既有辦公室關係、人行出入口,車行 出入口、電梯及樓梯位置、廁所位置、戶外景觀綠化區域。(20 分)
(四)繪製長向剖面圖一處,須標示各樓層高度及空間名稱。(5 分)
(五)繪製單身套房單元平面(含衛浴、及陽臺及露臺)。(5 分)
(六)繪製屋頂結構形式(可以平面圖、立面圖或透視圖表達)。(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