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Ragers所發展的個人中心療法主張,諮商關係中的療效因子有以下三個: 1.真誠一致的態度。 2.對個案的同理心。 3.無條件的積極關懷。 在諮商關係中,諮商師本人所具備的特質及上述三項療效因子是為了陪伴個案度過目前的困境,並且個人中心療法相信個案若是處在完全的溫暖與接納的環境,他便會自己成長成個案對自己所預期的自己。 (二)個人中心療法之所以適用於國內生命線、張老師等機構所服務的危機處理案例,其理由有下列幾項: 1.個案的狀況較緊急,常是被強烈情緒所壟罩的,助人者的真誠陪伴可讓個案完全的發洩他的情緒與混亂,幫助個案重新整理目前的狀況。 2.生命線、張老師等機構大多以電話諮商的形式進行,而非傳統諮商關係中的面對面諮商。在過程中,助人者及個案均缺少了面部表情、肢體語言等非口語線索來了解對方當下的狀態,且危機處理機構並非為了"教育"或"訓斥"個案所建立,以不批評、不評論的真誠關懷方式能讓個案對於"和電話線另一端的陌生人講心事"的焦慮降低,並且更能信任此諮商關係。 3.危機處理機構的助人者往往僅能依照短暫的通話時間來了解個案所困擾的議題和所處的環境脈絡,因此無法如同其他諮商學派中,藉由多次的了解與晤談來深入了解個案的過往經驗和其所持有之信念,且就助人者的立場來看,批評、論斷或分析個案的狀況並不能讓個案得到幫助。而個人中心療法相信,個案在真誠溫暖的環境下能夠重新成長成心目中的理想我,因此在電話諮商中,助人者與危機個案做晤談時多以真誠、接納、不批評、不論斷的方式陪伴個案,讓個案能夠藉此整理自己的情緒與想法。
一. 「個人中心療法」對治療者與當事人的關係之主張: 1.真誠一致 2.無條件的正向關懷及支持 3.準確的同理心。 二.「個人中心療法」適合應用於危機處理的理由: 1.讓個案有機會充份的表達他們的感受及想法,在此階段個緻的想法和感受被仔細的被聆聽是十分重要的。 2.危機中的個案常會在心中有無法說出口或不被理解的痛苦,透過這樣的聆聽過程,讓個案的痛苦有一個宣洩的空間,有助於穩定其情緒,也可透過這樣的聆聽表達了解及支持的情感。 3.透過這樣的情感支持經驗,增加個案尋求協助的意願。 4.提供支持的力量,鼓勵人們解決問題,面對危機。
(一)前言:個人中心療法的主張提供危機處理的架構與模式,有助於因應危機狀況的發生。
(二)內容:
1.治療者和當事人的關係強調治療者的態度影響跟當事人在治療關係的建立上,其說明如下。
(1)真誠一致:治療者對當事人接納、不評價的態度,協助當事人面對所遇問題或狀況。 (2)同理:治療者給予當事人情緒上的支持,感同身受其面對的危機情境。
(3)無條件積極關懷:治療者正向關懷當事人的危機狀況,接納及不批判問題情境。
2.適用於危機處理的理由為:
(1)關係建立:危機處理重要的第一步驟即關係建立,幫助當事人一起面對與因應所遇危機。
(2)同理態度:感同身受當事人的難處,理解其負向情緒的感受,以及無力無助的不知怎麼辦,給予當事人情緒上的撐住,幫忙情緒紓緩,協助其降低憂鬱。
關係建立與同理態度進而協助治療者跟當事人進入工作同盟關係,如何解除危機。
(三)結論:因此個人中心療法與危機處理上擁有相類似的理念態度和做法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