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國於 1997 年第四次修憲後,取消了行政院院長經總統提名後需經 立法院同意而任命之條款,但現在又有人倡議恢復;請闡述行政院院 長直接由總統任命,與需再經立法院同意而後總統任命,在憲政體制 上的意義, (5 分)並請進一步分析在憲政實際運作中,可能產生的利 弊得失。(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