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據內政部消防署所頒「非都市土地申請容許使用為液化石油氣及其他可燃性高壓 氣體容器儲存設施用地或變更編定為液化石油氣及其他可燃性高壓氣體容器儲存設 施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規定,那些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的用地編定類 型,液化石油氣之販賣場所或辦公連絡處所,得申請容許使用作為液化石油氣容器 儲存設施用地?(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