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檢察官以強盜取財罪起訴甲,經第一審法院判處甲六年有期徒刑。甲不服提起上訴, 第二審審判中,甲以言詞侮辱與威脅法官。審判長在警告無效下,命甲退出法庭。 後第二審法院僅在律師到庭情況下進行審判,並駁回甲之上訴。問,本案若經判決 確定,甲得否提起非常上訴?(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