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環境影響評估法第 6 條、第 11 條規定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各應記載「替代方案」 ,同法第 14 條第 2 項亦規定「經主管機 關審查認定不應開發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但開發單位得另行提出替代方案,重新送主管機關審查。」請試比較上述 「替代方案」之差異,並列舉開發行為替代方案之類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