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詳解卡新福利】寫作批改懸賞券,將於 2024/10/31 23:59:59 過期,還沒使用或領取,趕快前往領取並使用吧!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總覽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測驗模式
申論題
智慧財產權法
三、甲以古早店鋪為背景之「X 清青青草茶」商標(下稱系爭商標)圖樣申
請商標註冊,..
智慧財產權法題庫
查單字:
關
【非選題】
三、甲以古早店鋪為背景之「X 清青青草茶」商標(下稱系爭商標)圖樣申
請商標註冊,其中「X(地名) 、青草茶」不在專用之列,指定使用於商
品類別第 32 類商品或服務為「青草植物茶、青草植物茶包、青草飲料、
青草茶」及第 43 類商品或服務為「青草飲料店」 ,並獲商標註冊在案。
乙則以「清青」二字作為商號名稱,並加入 Y 家字樣之朱紅印記及綠豆、
茶葉與「Ching」英文字樣,經 Z 縣政府核准設立登記在案,在 Z 縣開
設「清青」商號,並在包裝、菜單、網路資訊推出各類「清青」茶飲,
使用到系爭商標「清青」圖樣,且系爭商號所提供之商品類別,係為一
般茶飲(綠茶、烏龍茶、青茶等)、口感茶飲(蘆薈、寒天)、熱飲(柚
子茶、紅豆紫米奶茶)、奶類茶品(奶茶、阿華田)、冰果飲(甘蔗青茶、
綠豆冰沙) 。
甲主張:伊在系爭「清青」商標專用期間,係前來 X 地方旅遊之觀光客
必到之消費點,具一定知名度,已成為青草茶中之著名商標。且乙明知
「清青」青草茶為甲首創之商標,惡意抄襲系爭商標之「清青」二字,經
營地址設於 Z 縣「清青」商號,並在包裝、菜單、網路資訊推出各類「清
青」茶飲,使用到系爭商標「清青」圖樣,足以讓消費者誤認乙之清青
茶飲係來自於甲或關係企業、或加盟關係或互為投資之股東足以致相關
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之虞,已構成商標權之侵害。
乙則辯稱:系爭「清青」商號係依當地民俗傳統算命師提供五項名稱中,
選擇「清青」為商號名稱,且其開業至今,從未聽聞過甲之系爭商標名
稱,嗣於 113 年 1 月間,收受甲委託律師來函,始知悉系爭商標存在,
其並無侵害系爭商標權之惡意。又系爭商標在 Youtube 影片觀看次數低,
每年觀看該影片次數僅為 21 人至 635 人之流量,換算為每日僅 0 人至
1.7 人觸及流量。此外,以「全臺灣有名青草茶店」為關鍵字,在搜尋引
擎 Google 搜尋,系爭商標並不易查找到,且以「清青」搜尋,乙之 Y 家
茶飲處於第 3 名,反而甲之系爭商標與店家,標示「X 清青青草茶」者,
僅有 20 則評論及 Line 熱點評有 5 篇,樣本數少,未排入搜尋主題名單,
並甲使用系爭商標在其發源地 X,既無其他分店,亦無商標成功執行權
利之紀錄,且不曾有行政或司法機關認定為著名,是系爭商標並非著名
商標。
請就系爭商標是否構成著名商標,以及系爭商標與商號名稱是否發生混
淆誤認之虞,詳加評述甲之主張與乙之答辯,何者有理由?(40 分)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