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以自己為要保人,以其妻乙(乙 為肝炎患者)為被保險人,向 A 保險公司投保死 亡保險契約。 A 保險公司要求乙至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其中包括肝炎之檢查。若乙 之前曾就保險業務員出具之要保書上關於「被保險人是否有肝炎病史」之詢問為不 實之答覆,而指定醫院之體檢結果亦未能正確檢驗出乙患有肝炎,因此順利核保。 嗣後 A 保險公司發現此一情形,其得否以乙違反保險法第 64 條之據實說明義務為 由,主張解除契約?(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