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因缺錢用,持刀在乙無法抗拒下奪取財物時,發現乙是有錢人,將乙 綑綁押至無人處所,逼迫乙說出電話,嗣後向乙家人勒贖新臺幣五千萬 元;惟甲在未取贖前,認為可能已被警方察覺,害怕之下將乙釋放後而 逃逸。試論甲之罪責。(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