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在主管機關依國土計畫法規定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前,原合法之建築物因與所定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不符時,試問,依法應如何處理?又若主管機關對於該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在國土計畫中變更為非可建築用地時,依規定應予適當補償,該補償之性質為何?請析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