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在不定期船之散裝船營運行為中,船舶所有人或船東(owner)與傭船人(charterer) 雙方形成論時傭船契約(time charter)之主體時,有關船舶之「船名、船舶國籍、船 級、載重噸與容積、速度與油耗、吊桿能力、交船位置」等,皆與傭船人使用該船舶, 進行後續之營運時的費用支出,有極大的相關性。所以在論時傭船契約中,有關船舶 之各項陳述內容,常常被區分成「保證(warranties)」與「條件(conditions)」。 當船東違反保證或條件時,產生的效果,亦有所不同。請問您:

上述「船名、…、交船位置」共 7 項,那幾項絕非廣義之保證事項,而係屬於條 件事項?(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