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價值:
即個別工作者於執掌工作裡之關鍵要素與核心精神,如將核心價值導入考選、升遷、培訓與發展等人事管理上,將強化工作者專業知能、保持品位與行政倫理,進而提升組織績效與競爭力。
(二)英美核心價值:
1.英國:
(1)舊制核心價值規範於政府專業能力(PSG),強調公務員之專業能力與技術,故關注於核心能力、領導能力、工作相關專業與廣泛的工作歷練;
(2)新制核心價值規範於文官核心架構取代PSG,區分成成員參與、成果導向與分針設定三大群組與茲下之十項核心職能,包括:合作夥伴、溝通領導、提升公帑利用、宏觀全局視野與決策力、優化服務與計畫性執行等等
2.美國:
乃主管人員核心資格要件,於1978年SES職初期即設立,並直到1994年即全部修訂完畢,強調面對快速變遷社會須重視領導變遷與管理環境能力,故主動式領導剩餘被動式管理能力,並關注領導人員、領導變革、建置聯盟、溝通協調與商業敏銳等能力。
(三)我國:依文官制度與興革方案,乃專業、廉正、忠誠、關懷與效率五大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