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7年 - 警察大學碩士班入學考題-犯罪學#68884
科目:犯罪學
年份:107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何謂「無被害者犯罪」?其主要類型包括哪些?試舉一個「無被害 者犯罪」和一個「一般犯罪」,說明該類型無被害者犯罪與一般犯 罪之關聯性。

詳解 (共 5 筆)

詳解 提供者:骨頭(一般警特行政正取)

(一)無被害者犯罪:

1、定義:無被害者犯罪,是經由犯罪化由法律定義為犯罪,是被法所不許之行為。

2、特徵:

(1)   參與犯罪者出於兩廂情願。

(2)   參與者認自己未受到傷害。

(3)   行為多違反社會善良風俗。

3、主要類型:

(1)   自殺:變相自我謀殺,侵害自我法益,研究顯示女性較男性易自殺,少年多以自殺吸引注意,中年則多因感情及財物,老年多因久病厭世。

(2)   墮胎。

(3)   賭博:此參與者以偶然輸贏來取得財物之行為。

(4)   非法性行為:例如:賣淫、通姦等行為,影響純正善良風俗。

(5)   藥品濫用:廣泛指非以醫療為目的,未經醫師指示下取得、使用,不適當之使用藥品是身心受損,如:吸毒種類如大麻、海洛因、K他命等。

詳解 提供者:宛庭
近年在犯罪學研究上受到相當程度的重視,主要是因為此類犯罪型態(如賭博、賣淫、酗酒或藥物濫用等)雖然沒有明顯法益的侵害,但卻存有極大的非法交易市場,使人深陷泥淖,無法自恃。
詳解 提供者:杜柏霖

(一)定義: 1.依刑法的觀點而言,犯罪行為不會造成法益侵害或法益危險,即指無明顯法益保護之犯罪而言。 2.學長Bedau:某種行為為刑罰所禁止且具有可責性,且涉入成人間相互同意進行之交易行為,而自認為為該行為所侵害。 3.具有合益參與的特徵、缺乏控訴的參與者、無被害的自我判斷、具有交易的本質 (二)主要類型: 1.藥物濫用 2.賭博 3.賣淫 (三) 1.賣淫與通姦罪 2.其共通點為:具有性的特殊意義且雙方都有合意進行該行為 3.其相異點為:賣淫具有經濟上的交易及情感上的冷漠

詳解 提供者:王玟棋

一.無被害者犯罪之定義與主要類型:

     1.以犯罪學角度定義:參與犯罪者皆出於雙方同意而不願訴諸法律,其犯罪行為大致上由參與者「自願交換」之結果。

     2.以法律上定義(狹義):行為對國家、社會、個人之法益、均未造成侵害或引致危險之意。

     3.主要種類:性犯罪(娼妓、通姦)、生命身體(自殺)、風俗(公然猥褻)、藥物濫用(吸毒)、青少年身分犯(遊蕩)。

二.以藥物濫用與強盜為例,無被害者犯罪與一般犯罪之關聯性:

     1.毒品藥物常有刺激中樞神經,造成神智不清,而引發攻擊性犯罪行為。

     2.為了支付昂貴的毒品費用,以非法的手段(行竊、強盜等)獲取金錢。

     3.毒品利潤高,為組織犯罪獲利的重大來源,促使組織犯罪坐大。

詳解 提供者:Summerbaby Haung

內涵及類型:

無被害者犯罪是因為違反了當時當地的社會規範 因此被定義成犯罪

通常無被害者犯罪都是兩廂情願 .不願訴諸法律.認為自己並沒有受到傷害.有時候還具有交易的本質

1.性交易2.毒品交易3.自殺自傷4.賭博5.逃學 深夜遊蕩6.遊民



無被害者犯罪和一般犯罪

1.性交易>>有可能為了吸毒沒錢買所以從事性交易   

2.一般犯罪有可能是背後有組織集團   也有可能只是因為即時享樂沒有需求及大的利益

   有些甚至是報復的心理  通常有很多傷害他人的方式   手段也比較激烈

3.而無被害者犯罪 通常是屬於雙重失敗者  無法用合法手段  也無法用非法手段  固然尋求吸毒的方式或酗酒解憂愁

4.兩者也是息息相關 也可能從一開始的無被害而衍生為搶奪或殺人的行為

 都是因為社會鍵連結極弱   低自我控制力 兩者有相同的地方都是來自家庭的關係而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