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謂化學品全球分類及標示調和系統(GHS ):
1.化學品全球分類及標示調合制度(GHS) ,簡稱化學品調和制度。
2.GHS制度是一套全球一致化的化學品分類與標示制度,提供勞工關於化學品安全資 訊,以減少在操作過成中之危害,或發生意外事故時,能正確的傳達緊急應變的訊息,以降低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生態的危害。
(二)易燃液體
1.定義:易燃液體是指閃火點不高於 93 ºC 的液體。
2.分類標準:根據下表,易燃液體可分為四個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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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某些管制目的,可將閃火點範圍在 55 ºC 到 75 ºC 之間的油氣、柴油和加熱用輕 14 油視為特殊裝類組。
註 2:如果《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測試和標準手冊》中的持續燃燒性能測試 L.2 得到的結果為“負值”,則為了某些管制目的(例如運輸),可將閃火點高於 35 ºC 的液體視為不可燃液體。
註 3:某些管制目的(例如運輸),將諸如油漆、搪瓷、噴漆、清漆、粘合劑和拋光劑這樣的粘性易燃液體視為特殊類組。相關規定或由主管機關可以對其進行分類,或作出決定將這些液體歸類為不易燃液體。
化學品全球分類及標示調和系統(簡稱GHS)
由於原本各國對於化學品危害分類及標示規定不同,為解決差異並提升對人類與環境的保護。聯合國決議建立一個統一的標示及分類制度。我國的公共物可燃氣管理辦法的分類也是參考自GHS。
易燃液體:指在一大氣壓時,閃火點在攝氏九十三度以下之液體。
易燃液體與可燃液體(93≤閃<250)可再細分為:(以下都是一大氣壓下,度c)
特殊易燃物:自燃<100;閃<-20且沸<40
第一石油類:閃<21
酒精類:一個分子的碳原子數在1~3間,並含有一個飽和烴基
第二石油類:21≤閃<70
第三石油類:70≤閃<200
第四石油類:200≤閃<250
動植物油:從動植物抽取的油脂,閃<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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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會覺得我直接離題到公危可氣
但我們已經有自己的這一套系統,特地考GHS才是奇怪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