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何謂RNR(Risk-Need-Responsivity)評估模型?請具體列出其中的「四大核心風險(BigFour)」,並說明「回應性(Responsivity)」原則如何應用於犯罪人之處遇,以因應其身心障礙或學習風格之差異。(25分)
詳解 (共 3 筆)
一、RNR評估模型之意義
RNR(Risk-Need-Responsivity)模型係由Andrews與Bonta等學者所發展之犯罪人評估與處遇模式,其核心概念包括「風險原則、需求原則及回應性原則」,主張犯罪人之處遇應依其再犯風險、犯罪相關需求及個人特性加以評估,並提供適當之處遇,以降低其再犯可能性。
(一)風險原則(Risk Principle):應依犯罪人再犯風險之高低決定處遇強度,高風險犯罪人應接受較密集之處遇,低風險犯罪人則不宜接受過度密集之處遇。
(二)需求原則(Need Principle):處遇應針對與犯罪行為及再犯具有關聯之「犯罪性需求」加以處理,例如犯罪思考、反社會人格、犯罪同儕及犯罪行為等。
(三)回應性原則(Responsivity Principle):處遇方法應考量犯罪人之個別差異,採取其能夠理解、接受及學習之方式,以提高處遇成效。
二、四大核心風險(Big Four)
RNR模型所稱之Big Four,係指與犯罪及再犯具有重要關聯之四項主要風險因素:
(一)反社會人格型態(Antisocial Personality Pattern):例如衝動、攻擊性、易怒、缺乏自我控制及追求刺激等特質。
(二)反社會認知(Antisocial Cognition):具有合理化犯罪、否定犯罪責任、敵視法律或扭曲之犯罪思考等情形。
(三)反社會同儕(Antisocial Associates):與犯罪或具有反社會行為之同儕密切往來,並受到其負面影響。
(四)反社會行為之歷史(History of Antisocial Behavior):過去曾有犯罪、違規、攻擊或其他反社會行為之紀錄,且過去行為史為重要之再犯風險因素。
三、回應性原則於犯罪人處遇之應用
回應性原則可分為一般回應性與特殊回應性。一般回應性係指犯罪矯正通常應採取具有實證基礎之認知行為治療及社會學習方法,以改變犯罪人之思考及行為模式;特殊回應性則是依犯罪人之個人能力、人格特質、身心狀況、文化背景及學習方式等差異,調整處遇內容及方法。
例如:
(一)對智能障礙或學習能力較弱之犯罪人,應降低教材及語言之複雜程度,以簡單、具體之方式說明,並將課程分成較小單元,配合圖片、影片、示範及反覆練習,使其容易理解及學習。
(二)對於視覺障礙犯罪人,可提供有聲教材、口語說明或其他適合之輔助方式;對於聽覺障礙犯罪人,則可提供文字教材、字幕或手語等方式,以避免其因感官障礙而無法接受處遇。
(三)對注意力不集中、衝動控制能力較弱之犯罪人,可縮短單次課程時間、增加互動及實際演練,並給予明確且簡短之指示。
(四)對不同學習風格之犯罪人,應採取適合其學習方式之教學,例如以圖表、影片協助視覺學習者,對較適合實際操作之犯罪人則增加角色扮演、情境模擬及實作練習。
四、結論
綜上所述,RNR模型並非對所有犯罪人採取完全相同之處遇方式,而是依犯罪人之再犯風險決定處遇強度,依犯罪性需求決定處遇內容,並依個人特性選擇適當之處遇方法。尤其透過回應性原則,針對身心障礙及不同學習能力、學習風格之犯罪人調整處遇方式,才能提高其參與及學習成效,進而達到降低再犯及促進復歸社會之目的。
私人筆記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