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審計法相關規定,請試述審計案件之處理程序為何?(1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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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對於審計案件各機關接獲審核通知,於接獲通之30日內聲復,由審計機關決定,逾期由審計機關逕行決定
機關對於前項決定不符時,於接獲通之30日內申請覆議,逾期,不予覆議,覆議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