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文:(20 分) 試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致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函:請有效執行禁止活禽屠 宰及販售措施,以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
詳解 (共 7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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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地 址:○○○
聯 絡 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傳 真:○○○
受文者: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請有效執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措施工作,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院102年6月份院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邇來,感染禽流感及H7N9流感案例層出不窮,引發社會關注,本會對於維護傳統市場攤商及國人健康,亦責無旁貸。
三、為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並有效執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措施工作,請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加強稽查與宣導規劃。
四、為擴大辦理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措施宣導,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應利用轄內重要媒體,廣為宣傳,以宣示本會維護環境衛生安全及國民健康之決心。
五、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應派員赴各級學校、社團或鄰里宣導、座談,以結合全民力量,共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
六、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執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工作,應結合併運用各縣市警力,以擴大利用社會資源。
七、為落實本案執行成效,請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自訂督導計畫,本會並將不定時、不定點派員督導。
正本: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
副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主任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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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可過劑,過劑則反傷腸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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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地址:000臺北市○○路000號
聯絡方式:(承辦人、電話、傳真、e-mail)
110
○○市○○區○○○路○段000號
受文者: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請有效執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措施,以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希照辦。
說明:
一、近來因禽流感疫情爆發,須嚴格加強監控各地禽類健康狀況。
二、居家飼養或商業買賣、屠宰的禽類須做好調查並交出最新監控報告,確實掌握人口密集區之禽類疫情控制。
辦法:
一、制定嚴格法規,請各機關務必遵守調查規定,違者將面臨法律刑責。
二、聯絡各地衛生所與農家,並加強進口禽類控管措施。
正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副本:
會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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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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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年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傳真:
受文者:○○縣政府農業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字○○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請有效執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措施,
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會○月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近來禽流感案例層出不窮,為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請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加強稽察與宣導規劃。
三、 為擴大宣導成效,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可利用轄內傳播媒體等之廣為宣傳。
四、 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應派員至轄區內職業公會、社團及鄰里等實施宣導及座談,以落實案內宣導事項。
五、 為落實本案成效,請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自訂督(輔)導計畫,本會將不定期派員實施督導。
正本:
副本:
主任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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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郵遞區號:ooo-oo 地址:ooo-oo 台北市00區00路00號00樓 受文者:台北市政府農業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000字第000000000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或保密條件及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請有效執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措施,以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 說明: 1、近年國內皆有活禽鳥流行病之發生,已嚴重動搖國內食品安全之方針。 2、因我國的生活方式,多數民眾時常於傳統市場中購買活禽後屠宰,對於抑制或避免活禽鳥流行病之蔓延,有所牴觸。 辦法: 1、為使國內民眾對禽鳥流行病的了解,請各單位多加宣導並告知民眾減少飼養及接近鳥禽類。 2、請各單位成立禁止活禽屠宰之廣宣小組,加強說明並宣導,以便減少攤商及民眾對活禽流行病之恐慌。 正本: 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 副本: 主任委員 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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