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測驗模式
申論題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國文
二、公文
法令與情境說明:
(一)洗錢防制法規定:
1.第十二條第一項:攜帶..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國文題庫
查單字:
關
【非選題】
二、公文
法令與情境說明:
(一)洗錢防制法規定:
1.第十二條第一項:攜帶下列之物,應向海關申報;……三、總價 值達一定金額以上之黃金。
2.第十二條第四項:……黃金、物品未依第一項……規定申報或申 報不實者,由海關處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黃金、物 品價額之罰鍰。
(二)洗錢防制物品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 第三條第一項:(旅客)出入境,同一人於同日單一航(班)次攜 帶下列物品,應……向海關申報:……四、總價值逾等值二萬美元 之黃金。
(三)設籍屏東之 A 君,於 109 年 4 月 18 日欲從高雄機場搭乘Ο航空公 司Ο次班機出境,通過安檢區時,為航空警察局安檢人員於其手提 之行李,查獲未依規定申報之黃金條塊及黃金元寶,經查驗清點共 1,493 公克,價值新臺幣 2,146,593 元整,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乃依 規定發還相當於申報限額等值美元 20,000 元之黃金外,依洗錢防 制法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 1,526,793 元整。
問題:
試擬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檢附裁處書 1 份致 A 君函,函之內容應敘明:事(案)由、依據、裁罰額度、繳款期限(裁處書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繳款方式、不服該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限及受理機關等事項。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