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刑人入監時,應進行健康檢查,在何等情形下,監獄可以拒絕收監?(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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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神喪失或現罹疾病,因執行而有喪身之虞者。(二)懷胎五月以上,或分娩未滿兩個月者。(三)罹患急性傳染病者。(四)衰老、身心障礙,生活不能自理者。
前項被拒絕收監者,應由檢察官斟酌,送交醫院監護人或其他適當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