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14年 - 114 保健食品研發工程師能力鑑定考試試題: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132449
科目: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
年份:11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執行食品安定性試驗時,可能會進行開罐試驗(Open package testing)。該試驗之目的為 何?如何進行?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開罐試驗(Open Package Testing),或稱開啟後安定性試驗 (Post-Opening Stability Test),是食品安定性試驗中一個極為重要的環節,特別是針對那些在開封後需要冷藏或短期食用的產品(如飲料、醬料、優格、熟食或嬰兒食品等)。

其目的與方法旨在模擬消費者在日常使用情境下,產品品質和安全性的變化。

一、 開罐試驗的目的(Purpose of Open Package Testing)

開罐試驗的核心目的在於確定產品**「開封後的使用期限」**,並指導消費者如何正確儲存已開封的產品。具體目的如下:

1. 確保微生物安全 (Microbiological Safety Assurance)

這是最主要的目的。當包裝開啟後:

  • 外部污染風險增加: 產品暴露於空氣中,可能受到環境中的微生物、操作人員或餐具的二次污染。
  • 儲存條件改變: 產品通常從穩定的儲存環境(如常溫貨架或連續冷藏)轉移到家庭冰箱(溫度波動大)或室溫中。
  • 目的: 確定在模擬消費者儲存條件下,微生物(如一般生菌數、酵母菌、黴菌、或特定致病菌)開始快速繁殖並達到危險水平所需的時間。

2. 確定產品品質期限 (Determining Quality Degradation)

開封後,產品的物理和化學變化會加速,影響口感和外觀:

  • 氧化變質: 接觸空氣後,脂肪和維生素可能加速氧化。
  • 風味和香氣流失: 揮發性化合物散失或產生異味。
  • 物理變化: 醬料可能發生分層、結塊,或顏色改變。
  • 目的: 確定在開封後的指定時間內,產品的感官品質仍能保持在可接受的範圍內。

3. 制定使用指導語 (Establishing Usage Instructions)

依據試驗結果,食品製造商必須在標籤上提供明確、負責任的指示:

  • 例如: 「開封後請立即冷藏,並於三天內食用完畢。」
  • 目的: 確保消費者知道在開封後安全且維持品質的極限。

二、 開罐試驗的進行方法(Procedure of Open Package Testing)

開罐試驗是一個加速安定性試驗,需嚴格模擬消費者操作和儲存的過程。

1. 樣品選擇與準備

  • 選擇樣品: 應選用接近或已經達到原始保存期限的產品批次進行開罐測試,因為這時產品的微生物負載量可能已經達到潛伏期的高點。
  • 重複性: 必須設定足夠的重複組,以確保結果的可靠性。

2. 模擬開封與取樣操作 (Simulation of Consumer Use)

此步驟旨在模擬消費者最可能的操作方式,通常包括引入輕微的二次污染:

  • 實際操作: 打開包裝(如擰開蓋子、撕開封口)。
  • 取樣模擬: 模擬消費者取用一部分產品(例如,用勺子舀出一半或倒出三分之一),這會引入微量的空氣或器具污染。
  • 重新封存: 按照消費者習慣重新蓋好蓋子或使用夾子封口。

3. 儲存條件設定 (Storage Conditions)

儲存條件應反映產品的標示要求,但通常會帶有輕微的「壓力」或波動,以模擬真實家庭環境:

  • 條件設定: 若產品要求冷藏(如4°C),則將樣品存放在模擬家用冰箱溫度的條件下(如4±2°C,或甚至故意模擬較差的7°C)。
  • 對照組: 通常需要一組未開啟的對照組(如果適用)或僅開封未取樣的樣品。

4. 監測與分析 (Monitoring and Analysis Schedule)

試驗需要定期監測,時間間隔根據產品性質決定(通常是每天或每隔數天):

分析類型 監測項目 判定標準
微生物學 (Microbiological) 總生菌數 (Total Plate Count) 是否達到法定或內部安全標準上限。
  黴菌與酵母菌 (Mold and Yeast) 是否出現肉眼可見的生長或超過可接受的數量。
  特定病原菌 (Pathogens) 如大腸桿菌群、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根據產品風險決定)。
感官分析 (Sensory Evaluation) 外觀、顏色、氣味、口感 是否出現異味、變色、變質、酸敗、發酵或不可接受的物理結構變化。
理化分析 (Physiochemical) pH值、酸度、水分含量、氧化值 是否出現劇烈變化,例如pH值下降(發酵跡象)。

5. 數據判讀與結論

  • 試驗持續進行,直到任一關鍵項目(通常是微生物安全指標或感官品質)超出預設的限值。
  • 達到限值前的最後一個安全監測點,即被訂為該產品的「開封後安全使用期限」。
  • 根據該期限,廠商得以制定消費者標示語,例如確定該產品必須在開封後 3 天、7 天或 14 天內食用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