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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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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96 專技高考_甲種引水人(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蘇澳港、臺北港、和平港、麥寮港、安平港):航政法規(包括引水法規、商港法、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當地港航規章)#3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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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96年 - 96 專技高考_甲種引水人(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蘇澳港、臺北港、和平港、麥寮港、安平港):航政法規(包括引水法規、商港法、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當地港航規章)#39322
科目:航政法規
年份:96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96年 - 96 專技高考_甲種引水人(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蘇澳港、臺北港、和平港、麥寮港、安平港):航政法規(包括引水法規、商港法、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當地港航規章)#39322
科目:
航政法規
年份:
96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二、引水人在船引航期間發生船舶碰撞,致有人身傷亡及財物損失之情形,則引水人、船 長、船舶所有人、拖船所有人、港務局間之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之關係如何?請 說明之。(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