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於國際植物命名法規中有「優先權原則」之規定,試說明其意義、限制與例外。(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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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保障最先發現者之命名權力,並且清除混亂。
限制是當範圍、位置與階級一致時,每一科或科以下之分類群,除命名法規中所明定之特殊數科外,僅能有一正當名。
種子植物中有9科為例外,擁有2正當名,9科為:棕櫚科、唇形花科、蝶形花科、禾本科、十字花科、豆科、藤黃科、繖形花科以及菊科。
又樟科的木薑子屬與釣樟屬,由於木薑子屬Litsea Lamark與釣樟屬Lindera Thunberg這二名早已被全世界諸學者所慣用,故決議將其保留繼續使用,是為保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