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核能電廠環境輻射監測計畫應載明那些事項?
詳解 (共 4 筆)
Goal
詳解 #4781683
第 19 條設施經營者實施環境輻射監測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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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度C晴時多雲
詳解 #4998480
環境輻射監測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監測項目,包括連續性環境直接輻射監測、累積劑量之環境直接輻射 監測及放射性物質可能擴散途徑之環境試樣,且敘明試樣種類、取樣 頻次、取樣地點 (應以地圖標示) 、取樣方法試樣保存、分析方法、 偵檢靈敏度及相關參考文件。
二、監測結果評估方法,包括飲水,食物攝食量等劑量評估參數與劑量評 估方法。
三、品質保證及品質管制執行方法說明。
四、環境試樣放射性分析之預警措施。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參考資料: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105年,第19條。
phoenix199319
詳解 #4685251
出自: 第19條 前項環境輻射監測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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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 XIN
詳解 #5373936
依據「輻射作業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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