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
96年 - 96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49815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96年 - 96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49815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年份:96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96年 - 96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49815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年份:
96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二、殘障福利法從民國 69 年訂定,經歷民國 86 年改名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再到民國 96 年修訂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請問這幾次的修法及改名,所具有的意義與內 涵為何,並請特別針對民國 96 年修訂的條文內容,就其優缺點提出說明。(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