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國 70 年,甲將其所有面積 200 平方公尺之 A 地設定 50 年期限地上權予乙建築房 屋使用。現該 A 地經主管機關核定劃入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更新單 元內,並由丙公司實施該更新事業。試問:於此場合,若甲不願參與更新後之分配 時,則甲之土地所有權及乙之地上權依法應如何處理?又此際,是否涉及土地增值 稅之課徵?請依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分別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