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執行搜索權應如何行使,我國海岸巡防法如何規定? (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第 7 條
1 海巡機關人員行使第四條所定職權,有正當理由,認其有身帶物件且有違法之虞時,得
令其交驗該項物件,如經拒絕,得搜索其身體。搜索身體時,應有海巡機關人員二人以
上或海巡機關人員以外之第三人在場。
2 搜索婦女之身體,應命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時,全程錄影存證者,不在此限。
1 海巡機關人員行使第四條所定職權,有正當理由,認其有身帶物件且有違法之虞時,得
令其交驗該項物件,如經拒絕,得搜索其身體。搜索身體時,應有海巡機關人員二人以
上或海巡機關人員以外之第三人在場。
2 搜索婦女之身體,應命婦女行之。但不能由婦女行之時,全程錄影存證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