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為主動、迅速與積極處理造成民眾傷亡、財產損失之突發及緊急性公害糾紛事件, 並減輕公害事件影響及避免糾紛擴大。發生公害糾紛事件所在地之環境保護局,應 啟動緊急紓處應變作業,請說明公害糾紛事件紓處緊急應變作業之運作方式及程序。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