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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94年 - 0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建築師、技師暨普通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記帳士資訊技師#34406
科目:公職◆系統分析與設計
年份:9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為了增加程式的重覆使用率,於程式設計時會使用一些重要的觀念與做法,請由結 構化程式設計的模組觀念與物件導向設計的物件與分類(class)觀點,舉例並條列 比較說明兩者之異同。(2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hchungw

異同比較

特性 結構化程式設計 物件導向設計
基本單位 模組、函數、子程序 類別、物件
模組化方式 通過函數和子程序實現 通過類別和物件實現
資料隱藏 通過模組界面隱藏資料實現 通過封裝和公開介面隱藏內部實現
重用性 重用函數和模組 重用類別和繼承
繼承 不支援繼承 支援繼承,子類別可繼承父類別的屬性和方法
多態 不支援多態 支援多態,不同物件可以有相同的方法介面
可擴展性 通過增加函數或模組擴展系統 通過擴展類別或創建新類別擴展系統
主要設計焦點 功能分解,強調步驟和程序流程 資料和行為的結合,強調物件和互動
開發複雜度 適合較小型和簡單的專案 適合大型和複雜的專案

結論

結構化程式設計強調通過模組化和功能分解來解決問題,適合於較小型和簡單的專案;而物件導向設計強調物件和類別,強調資料與行為的結合,支援繼承和多態,適合於大型和複雜的專案。兩者各有優勢,根據專案需求選擇合適的設計範式可以提高程式的可讀性、可維護性和重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