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與乙共有 A 地,其應有部分各為 1/2,惟甲與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將 甲之應有部分移轉登記予丙。稍後,丙將此應有部分出賣予善意之丁, 價金新臺幣 10 萬元。丙同時將該應有部分移轉登記予丁,丁亦支付價金 10 萬元予丙。 試問,此時甲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