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礦場之開發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土地使用計畫應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 審議。然在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總編第十六點規定「基地內之原始地形在 坵塊圖上之平均坡度在百分之四十以上之地區,其面積之百分之八十以上土地應維 持原始地形地貌,且為不可開發區……」。對於礦業開發而言依此規定則會嚴重影 響採礦之規劃及設計。請闡述如何以採礦及資源利用角度將礦場土地開發排除在總 編第十六點之規定外。(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