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使企業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主要事件或情況,以及管理階層之因應計畫。
2.使企業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因此企業可能無法於正常營業中實現其資產或清償其負債。
(二)
1.若受查者已適當揭露與繼續經營有關具重大不確定性之交易及事件,則會計師應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並加一說明段,標題為「與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
(1)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相關附註揭露。
(2)敘明該等事件或情況顯示受查者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並表明會計師並未因此而修改查核意見。
2.若受查者未適當揭露與繼續經營有關具重大不確定性之交易及事件:
(1)會計師應評估該事項對財務報表之影響,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見之查核報告。
(2)於查核報告之保留(或否定)意見之基礎段,敘明受查者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惟財務報表未適當揭露此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