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菲律賓籍女移工甲來臺工作時和我國籍之男子乙相戀,不久生下一子 丙,丙出生六個月仍未申報戶口,甲於居留期即將屆滿前和乙結婚,婚 後兩人共同住在桃園市。關於丙之身分應如何適用法律?甲、乙於婚後 三個月始抱丙至管轄之戶政事務所申請丙之出生登記,戶政事務所之承 辦人應如何處理該申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