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首長制
定義
(總理=行政院院長)
又稱半總統制或是混合制,特點是共和政治體制,總統擁有一些特殊權力而內閣也有穩固的權利,因此國會權力相對縮小。
總統與總理關係
1. 任命總理
(1)總統可以任免總理。
(2)總統經總理建議任免政府官員
2. 解散國會
總統經諮詢總理及國會兩院議長後,可宣告解散國民會議。
3. 緊急處分
當國家緊急發生危難時總統咨詢總理與國會兩院議長後及憲法委員後,得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4. 主持國務會議
總統可以主持國務會議,畢竟行政部門都是總統選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