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請問政黨有那些類型?請說明之。
政黨的緣起,最早可追朔至英國國會內部的托利黨與輝格黨之爭。爾後隨著選舉權的擴大,政黨的存續開始高度與人民的支持產生聯繫,政治人物有勝選並據此組成政府的需求,造就了滿足此需求的現代政黨出現。以下茲就題意,分述如下:
(一)政黨的意涵:意指為由一群具有共同目標、利益(政見)而聚集而成的人群集體。其運作目的在於試圖直接進入政治決策程序,並藉此獲得選舉勝利或是擔任公職、組織政府,以追求其特定的政治需求或是利益。
(二)政黨的分類
1.依照政黨產生方式與黨內權力運作形態可分為內造政黨與外造政黨,說明如下:
(1)內造政黨:政黨源起與生成於國會內部(政治菁英互相結盟),因國會議員地位平等,故組織結構鬆散且紀律不彰;權力核心位於國會內部,因此國會與議員為該黨權力運作核心。例如:英國保守黨與自由黨、美國民主黨與共和黨、我國新黨。
(2)外造政黨:政黨源起與生成於國會外部(社會運動,政治菁英很窮);組織紀律較為嚴謹(嚴格黨紀)。此類型政黨常透過發起社會運動(動員群眾)凝聚支持,唯有透過嚴格的黨紀才能強化群眾動員的效率和影響力;權力核心位於國會外部(例如中央黨部對地方黨部的管理與控制)。例如:英國工黨、我國的國民黨民進黨及時代力量、大多數使命型政黨。
2.依照是否有清晰的政治主張、意識形態可分為使命型政黨與掮客型政黨,說明如下:
(1)使命型政黨:政黨主張具有強烈的政治信仰或意識形態基礎,不會因為選民的意見或選舉的成敗而改變他們的信仰基礎。例如:勞工黨、德國綠黨。
(2)掮客型政黨: 政黨主張常隨著選民的意向移動,大多僅具有模糊的意識形態。例如:美國民主黨與共和黨、民主國家的政黨多屬之。
3.依照政黨與選民連結程度、是否有正式且須繳黨費的黨員存在可分為骨幹型政黨與群眾型政黨,說明如下:
(1)骨幹型政黨:黨內結構多以政黨成員或政治人物為主,不重視與民眾連結及擴大黨員基礎的政黨類型。該類型政黨與內造政黨關係密切,蓋在政黨制度興起之初,政黨是由少數具國會議員身分的政治菁英組成,菁英組成政黨目的在於尋求政治聯盟所可以為自己帶來的種種好處,形成有將無兵(有政治人物無黨員)現象。也因無黨員就無黨費,故經費來自工商企業與私人的捐助(不用向底層宣傳)。政黨由既有政治人物所組成,本身就有錢、有影響力,也不須經營黨部及黨員。例如美國的民主黨及共和黨。
(2)群眾型政黨:黨內結構以選民為基礎,透過嚴密的政黨組織(通常會深入地方)強化政黨與選民的連結關係的政黨類型。該類型政黨與外造政黨關係密切,有嚴密且廣泛的政黨組織,例如黨中央、地方黨部、黨工,黨紀較嚴格。通常會討論該黨是否有正式且須繳費的黨員存在。經費來源主要靠黨費及民間捐款,缺錢故需經營黨部及黨員。例如社會黨。
4.依照政黨訴求及代表是否為全民基礎可分為普涵型政黨與非普涵型政黨,說明如下:
(1)普涵型政黨:政黨訴諸選民的意識形態基礎,乃是一種標榜代表全民的政黨類型,21世紀前被認為是較佳的政黨類型,採溫和(不製造對立)、理性(不民粹)、模糊性策略(例如:愛台灣、發大財),不會強調某項社會特徵差異(例如性別、階級),反而是試圖用一種囊括的方式,將社會中所有不同的利益皆納入其政策主張當中(所以政策內容十分模糊)。例如美國民主黨與共和黨、英國工黨與保守黨。
(2)非普涵型政黨:政黨訴諸選民的意識形態基礎,乃是一種標榜代表特定身分(例如工人)、階級(例如性別、中下階級)的政黨類型。而在政黨政策的主張上,也通常僅會考量具有特定社會特徵(例如支持獨立或統一)之選民。例如勞工黨、綠黨。
參考資料:政治學申論題庫百分百(韋伯編著)+韋伯老師上課講解+自己整理
幹部型政黨(Cadre Party)
由少數菁英、地方士紳或國會議員組成。
經費多依靠富裕階層支持。
特徵:組織鬆散、成員少,注重選舉操盤。
例:19世紀的歐洲自由黨、保守黨。
群眾型政黨(Mass Party)
成員龐大,依靠基層群眾繳納黨費維持。
強調意識形態、階級利益。
特徵:組織嚴密、黨紀嚴格。
例:社會民主黨、共產黨。
利益政黨(Interest Party)
代表特定社會群體或利益(如農民黨、勞工黨)。
容易與社會團體關係密切。
綜合政黨(Catch-all Party)
主張務實政策,弱化意識形態,爭取多元選民。
特徵:中間路線、吸納不同利益。
例:美國民主黨、共和黨。
執政黨(Ruling Party)
掌握國家政權並組成政府。
在野黨(Opposition Party)
未執政,負責監督制衡政府。
合法政黨 vs. 非法政黨
合法政黨:受憲法法律保障。
非法政黨:遭禁止(如主張分裂國家者)。
一黨制(One-party system)
國家只容許一個合法政黨。
例:中國共產黨。
兩黨制(Two-party system)
兩大政黨競爭,輪流執政。
例:美國(民主黨、共和黨)。
多黨制(Multi-party system)
多個政黨並立,常需聯合執政。
例:德國、以色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