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造成行政組織中「團體衝突」的因素為何?有那些解決的途徑?試舉例說明。
【擬答】:
團體衝突的原因分析:
組織內團體對團體之間的衝突因素大約有以下七點:
目標的無法並存:這是衝突的最主要原因,也就是本位主義。組織中行銷部門希望產品多樣化,以滿足顧客的偏好,但生產部門卻認為會增加生產成本。研發單位要求增加經費,以利發展新產品,但財務部門卻常常以預算分配的限制而予否決。
直線與幕僚的衝突:通常幕僚人員較年輕、學歷較高,也有較長的視野,而與直線單位重視生產成本和較短的視野有所衝突。而各單位之間也因專業分工的不同,形成人員的技術、人際取向和時間架構的區別,造成溝通的困難,潛伏了衝突的可能性。
工作的互依性:這是指各單位在材料、資源或資訊方面彼此依賴,互依性愈高,各部門對其他單位要求快速反應的壓力也會增加,以免等待完成工作浪費時間,因此衝突的可能性也會增加。
競爭有限的資源:資源象徵權力與影響力,各單位為了實現他們的目標,就必須爭取有限的資源,往往在預算上誇大編列,因而引起衝突。
權力分配的差異:各平行單位在組織屬於同一層級,但有的單位具有戰略上的關鍵條件,權力因而大些,如果實際的工作關係不能配合這樣的權力關係,可能就會引起衝突。
不確定與曖昧的部門關係:如果環境變化得太快,新問題出現時,各單位彼此間的職權不明,最易引起衝突。
激勵與報酬系統:獎勵方式影響團體之間的互動,如果在合作性的團體中,每一成員的考績都相同,則彼此增加合作減少衝突;如果在競爭性團體中,每個人的考績不同,則合作減少衝突增加。
團體衝突的解決途徑:
學者尼爾森(Eric H. Neilsen)依據對行為或態度改變的程度,製作一量表,說明解決衝突的九個策略或方法:
身體分離:這或許是降低衝突最快的方法,雙方不再互動,但這只是暫時的解決,是行為的改變而非彼此態度的改變。
官僚方法:即高階層的管理者以法規、規章與權威解決衝突問題或壓制衝突。當人員無法分離時,官僚的方法在短期內是有效的。
有限互動:使雙方單位的互動,僅限於具有共同目標與方法的問題。由於具有共同目標,使得雙方必須一起工作因而產生合作,對態度的改變有一點影響。
整合者:在雙方部門之間設計橫跨兩者的整合者,此人的正當性與專才必須為雙方所認定。整合者必須瞭解雙方的問題,並能使雙方達成可接受的解決辦法。
會面與協商:當衝突的程度比較深,而組織也需要快點解決,使雙方主要人物面對衝突的問題會商解決辦法,以尋找未來合作的途徑。
第三者諮商:當衝突雙方嫌隙很深,彼此無法信任,則請組織外面的第三者做為仲裁者或諮商顧問,惟此人需具有處理人際關係的技術,並為雙方所依賴。
人員輪調:即將某一部門的人員暫調對方部門,不僅可以使他深入瞭解對方的價值、態度、目標、問題,還可以將原單位的問題與目標、價值與態度向對方真心地解釋,這種資訊和情感的交換,有利於衝突的化解。
工作互賴與上級目標的確立:衝突的雙方往往只見自己對別人錯,缺乏辯證思考的能力,應使雙方認識到他們的對立還有更上一層的同一性目標存在,否則雙方無法共存。例如,我國環保署與經濟部在制度設計上是相互衝突的,但行政院長為化解衝突,應該讓這兩個部會瞭解如何為人民謀取更大的利益,才是他們的共同目標。
團體間的訓練:是使雙方暫時放下工作,一起到戶外去參加研討會若干天,讓雙方參與者在這段期間互相更進一步認識對方的價值或信念,縮短誤會。當衝突雙方暫時擺脫工作上的利害關係時,雙方可能會發現對方與自己也有共同的感受和價值觀,因而相互同情或諒解,促進了相互合作。
來源:公職王http://www.public.tw/prog/dannyer/exam_papers130130/Uploads/106%E8%96%A6%E4%BB%BB-%E4%B8%80%E8%88%AC%E8%A1%8C%E6%94%BF-%E8%A1%8C%E6%94%BF%E5%AD%B8.pdf
提供參考
內容就不贅述了,畢竟學科申論都是沒有標準答案的~
(一)團體衝突的原因
1.目標不同無法並存
2.資源有限
3.背景不同
4.互一性、時間配合緊張
5.部門之間爭權
6.平行部門權力分配的差異
7.權責不清
(二)解決途徑
賽蒙認為組織必須透過此種方法來反映衝突
1.問題解決
2.說服
3.協商
4.政治
團體衝突的原因分析: 組織內團體對團體之間的衝突因素大約有以下七點: 目標的無法並存:這是衝突的最主要原因,也就是本位主義。組織中行銷部門希望產品多 樣化,以滿足顧客的偏好,但生產部門卻認為會增加生產成本。研發單位要求增加經費, 公職王歷屆試題 (106 年升等、升資考) 共 4 頁 第2頁 全國最大公教職網站http://www.public.com.tw 以利發展新產品,但財務部門卻常常以預算分配的限制而予否決。 直線與幕僚的衝突:通常幕僚人員較年輕、學歷較高,也有較長的視野,而與直線單位重 視生產成本和較短的視野有所衝突。而各單位之間也因專業分工的不同,形成人員的技 術、人際取向和時間架構的區別,造成溝通的困難,潛伏了衝突的可能性。 工作的互依性:這是指各單位在材料、資源或資訊方面彼此依賴,互依性愈高,各部門對 其他單位要求快速反應的壓力也會增加,以免等待完成工作浪費時間,因此衝突的可能性 也會增加。 競爭有限的資源:資源象徵權力與影響力,各單位為了實現他們的目標,就必須爭取有限 的資源,往往在預算上誇大編列,因而引起衝突。 權力分配的差異:各平行單位在組織屬於同一層級,但有的單位具有戰略上的關鍵條件, 權力因而大些,如果實際的工作關係不能配合這樣的權力關係,可能就會引起衝突。 不確定與曖昧的部門關係:如果環境變化得太快,新問題出現時,各單位彼此間的職權不 明,最易引起衝突。 激勵與報酬系統:獎勵方式影響團體之間的互動,如果在合作性的團體中,每一成員的考 績都相同,則彼此增加合作減少衝突;如果在競爭性團體中,每個人的考績不同,則合作 減少衝突增加。 團體衝突的解決途徑: 學者尼爾森(Eric H. Neilsen)依據對行為或態度改變的程度,製作一量表,說明解決衝 突的九個策略或方法: 身體分離:這或許是降低衝突最快的方法,雙方不再互動,但這只是暫時的解決,是行為 的改變而非彼此態度的改變。 官僚方法:即高階層的管理者以法規、規章與權威解決衝突問題或壓制衝突。當人員無法 分離時,官僚的方法在短期內是有效的。 有限互動:使雙方單位的互動,僅限於具有共同目標與方法的問題。由於具有共同目標, 使得雙方必須一起工作因而產生合作,對態度的改變有一點影響。 整合者:在雙方部門之間設計橫跨兩者的整合者,此人的正當性與專才必須為雙方所認 定。整合者必須瞭解雙方的問題,並能使雙方達成可接受的解決辦法。 會面與協商:當衝突的程度比較深,而組織也需要快點解決,使雙方主要人物面對衝突的 問題會商解決辦法,以尋找未來合作的途徑。 第三者諮商:當衝突雙方嫌隙很深,彼此無法信任,則請組織外面的第三者做為仲裁者或 諮商顧問,惟此人需具有處理人際關係的技術,並為雙方所依賴。 人員輪調:即將某一部門的人員暫調對方部門,不僅可以使他深入瞭解對方的價值、態 度、目標、問題,還可以將原單位的問題與目標、價值與態度向對方真心地解釋,這種資 訊和情感的交換,有利於衝突的化解。 工作互賴與上級目標的確立:衝突的雙方往往只見自己對別人錯,缺乏辯證思考的能力, 應使雙方認識到他們的對立還有更上一層的同一性目標存在,否則雙方無法共存。例如, 我國環保署與經濟部在制度設計上是相互衝突的,但行政院長為化解衝突,應該讓這兩個 部會瞭解如何為人民謀取更大的利益,才是他們的共同目標。 團體間的訓練:是使雙方暫時放下工作,一起到戶外去參加研討會若干天,讓雙方參與者 在這段期間互相更進一步認識對方的價值或信念,縮短誤會。當衝突雙方暫時擺脫工作上 的利害關係時,雙方可能會發現對方與自己也有共同的感受和價值觀,因而相互同情或諒 解,促進了相互合作。